丹阳市开发区绿色生态林木建设项目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H2025DL1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阳市开发区绿色生态林木建设项目苗木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0万元,招标人为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香樟54.125万株、广玉兰64.95万株、实生银杏54.625万株、三角枫48.07万株、榉树57.325万株以及黄山栾树91.72万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丹阳市开发区绿色生态林木建设项目苗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阳市开发区绿色生态林木建设项目苗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3日09时30分到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人员于2025年07月03日09时30分到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处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相关资料发送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
七、其他
1.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2.质量:选择新鲜度高、土球完好、无病虫害、无污染物的苗木;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9时30分;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也可提前与招标人代表联系)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等有关问题;
9.此公告仅在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予承担责任;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11.本次获取招标文件的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已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阳市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511-869239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东方盛世3幢1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18118983555
电子邮件:150529588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