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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6-01-05 阅读:(75)

2026-2027年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1-05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003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工程监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1.7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巡检、进度把控、安全排查、履约监督及技术咨询等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投标人应保持所配备的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监理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3、要求每一个现场需配备一名专业监理。

4、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配备人数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从事监理专业作的人员4人。

5、保证监理人员数量。每个监理单位要求每个标段上至少二个人,有专用车辆,每天必需按时上岗,对所管标段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按时上岗,甲方检查每缺少一人次扣3分。甲方每月对监理上岗人员的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6、保证巡视用车:由于监理范围广,需有必要的交通工具,保证每天巡视到位。因无交通工具影响监理内容的实施,甲方将提出警告,如仍无整改,终止合同。

7、监理职责:

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上岗情况。要求监理每天如实记录施工标段上岗人数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人数,是否统一着装上岗,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每缺少一天记录,扣0.5分。甲方片区负责人,将对施工标段上岗人数进行抽检 ,如果实际人数与监理记录人数不符,将对监理进行扣分,每次扣1分。甲方每月对此项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②、检查施工质量。要求监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作月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监理单位保证每天巡视并记录,保证每天巡视二次以上(上午一次,下午一到二次),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因督促监督不力,造成上级管理部门扣分,每一次扣监理2分。甲方发现问题,监理方未发现,每次扣1分。

③、临时工作:要求监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回复区里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中的内容(书面和口头的),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如因监理方监督不力,拖延一天扣0.5分。收到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未及时调查、处理、督察、回复的,每次扣2分。在配合省、市重要政务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中后(不含中)的单位,每次扣3分。

④、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局级以上有关领导检查发现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1分;市民举报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0.5分。新闻媒体报道施工管理质量问题的,相关的其它批评报道事件,每次扣2分。每月考核百分制,以日常考核为依据。区负责人每月月底将监理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平均分为每个监理单位的最终得分。每月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将按照每低一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用的百分之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1.7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巡检、进度把控、安全排查、履约监督及技术咨询等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投标人应保持所配备的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监理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3、要求每一个现场需配备一名专业监理。

4、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配备人数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从事监理专业作的人员4人。

5、保证监理人员数量。每个监理单位要求每个标段上至少二个人,有专用车辆,每天必需按时上岗,对所管标段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按时上岗,甲方检查每缺少一人次扣3分。甲方每月对监理上岗人员的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6、保证巡视用车:由于监理范围广,需有必要的交通工具,保证每天巡视到位。因无交通工具影响监理内容的实施,甲方将提出警告,如仍无整改,终止合同。

7、监理职责:

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上岗情况。要求监理每天如实记录施工标段上岗人数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人数,是否统一着装上岗,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每缺少一天记录,扣0.5分。甲方片区负责人,将对施工标段上岗人数进行抽检 ,如果实际人数与监理记录人数不符,将对监理进行扣分,每次扣1分。甲方每月对此项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②、检查施工质量。要求监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作月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监理单位保证每天巡视并记录,保证每天巡视二次以上(上午一次,下午一到二次),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因督促监督不力,造成上级管理部门扣分,每一次扣监理2分。甲方发现问题,监理方未发现,每次扣1分。

③、临时工作:要求监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回复区里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中的内容(书面和口头的),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如因监理方监督不力,拖延一天扣0.5分。收到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未及时调查、处理、督察、回复的,每次扣2分。在配合省、市重要政务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中后(不含中)的单位,每次扣3分。

④、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局级以上有关领导检查发现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1分;市民举报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0.5分。新闻媒体报道施工管理质量问题的,相关的其它批评报道事件,每次扣2分。每月考核百分制,以日常考核为依据。区负责人每月月底将监理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平均分为每个监理单位的最终得分。每月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将按照每低一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用的百分之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15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5855),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4-24699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024-31932999

邮箱地址:guanbiaoxiangmu@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29531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赵旭、孙天琦

电 话:024-319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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