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黄河流域第三沉沙池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青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黄河流域第三沉沙池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高青县常家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800亩,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及硬化。主要建设内容:对高青县第三沉沙池进行清淤疏浚,同时改造沉沙池内部隔堤,恢复提升沉沙池生态护岸:对沉沙池堤坝内外护坡进行岸坡修复,外侧围坝改造提升5公里。对引黄干支渠进行修整7公里,主要实施渠底和两侧护坡的护砌及修整工程。合同估算价71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3日开工;2026年10月20日竣工;总工期:34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将在评标系统中直接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08:30分至2025年11月02日17:00分,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7号307室领取招标文件。
4.2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纸质招投标。
5.3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33-696239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平台发布。
8.特别提示:
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青青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悦来城北门沿街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7号307室 |
邮 编:256300 | 邮 编:256300 |
联 系 人:马志伟 | 联 系 人:董丹丹 |
电 话:0533-6967160 | 电 话:19819755287 |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