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西区城管局维护项目和零散性、临时性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 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9-15 |
项目概况 2025年铁西区城管局维护项目和零散性、临时性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6-00019 项目名称:2025年铁西区城管局维护项目和零散性、临时性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按已完成监理服务的工作量的100%支付监理服务费(具体以合同为准),监理费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实际监理结算费用=中标比率×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 4、服务需求: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一是市政维护、维修、应急、临时性、零散性工程等项目监理服务;二是全区的绿化零散性、社区修剪、打药等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三是全区的路灯、景观灯、公园、绿地照明、楼体景观、桥梁照明维护、国庆、春节灯杆安装国旗灯笼工程、应急抢险工程等项目监理服务。四是垃圾分类:全区垃圾分类临时性、零散性和新建等项目监理服务;五是环卫中转站维修、公厕维修、公厕新建等临时性新建项目监理服务;六是局机关临时性工程等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如以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供应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次采购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道重工街北一西路37甲3号 联系方式:024-2563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17614017075 邮箱地址:740814123@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司沈阳富海澜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9300900000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孝禹 电 话:17614017075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