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滨海县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滨海县界牌镇13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滨海县界牌镇境内约133.34万平方米(2000.00亩)水面养殖,在水面上铺设单晶硅单面组件,建设总规模132MW 的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阵列汇流装置、防雷配电柜、升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等。通过光伏组件中的每一块光伏电池将光能转换成直流电,直流电通过接线盒与同一串联线路上的其他组件电流汇聚。采用相同规格的光伏组件串联成若干个组件串,来自相同数量的组件串的电流通过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分别汇流至逆变器,将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项目分为若干个水面项目,根据各水面面积的规模大小和用电等级,设置升压和并网方案。
2.1.3招标控制价:369507675.56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
2.1.5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无偿运维服务,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一个月)及提供免费运维等。
负责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施工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专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围标串标、视为串标、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②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0:00分(北京时间)。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说明: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项目对接人
招标人:滨海县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1#办公楼21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5271055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育才西路北侧,港城路东侧市民服务中心2楼2107室、2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