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单编号:GX-202607-003658
二、 采购单名称:SAC-XB-JSNZ-2026712南自自动化生产制造事业部主控系统电控门板散热风机过滤网组等配套产品采购
三、 采购单位: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 成交供应商:孚甲工业(河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741302661
六、 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成交供应商 | 投标报价 |
1 | 江苏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风扇、过滤器、配套温度控制器、文件夹年度框架 | 13% | 江苏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风扇、过滤器、配套温度控制器、文件夹年度框架 | EA | 1 | 孚甲工业(河南)有限公司 | 3525000元 |
七、轴流风扇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开关柜用轴流风扇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要求、运行维护要求等主要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轴流风扇的设计、采购、验收、运维和检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不注发布年代号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标准。
GB12350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18211 《微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T2658 《小型交流风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2900.25 《电工术语 旋转电机》
GB/T2900.26 《电工术语 控制电机》
GB/T2900.27 《电工术语 小功率电动机》
GB/T494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1部分》
GB/T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UL507 《电风扇》
EN60335-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
3. 定义
3.1 本规范的名词术语应符合GB/T2900.25、GB/T2900.26、GB/T2900.27及其相关标准的规定。
3.2 轴流风扇是指适用于开关柜设备中,辅助排出柜内热气流,具有散热功能的风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轴流风扇表面不应有锈蚀、涂覆层剥落、碰伤、划痕,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各类标记及铭牌的字迹和内容应清楚无误,且不得脱落。
4.1.1 轴流风扇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轴流风扇以压铸铝、塑料为主要材质,选材应符合有关规定。
4.1.3 轴流风扇所用的零部件应检验合格,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明,必要时可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装配。
4.2 外观要求
4.2.1 轴流风扇表面应清洁,各种字符图案准确、清晰,不应有明显缺陷和瑕疵;
4.2.2 轴流风扇外观无破损、油污、标签无划伤;
4.2.3 轴流风扇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毛刺、锐边和划痕等缺陷;
4.2.4 风扇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扭曲,表面不应有明显麻点、划痕;
4.2.5 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4.3 尺寸偏差
轴流风扇实际尺寸与提供样本书标示的尺寸之间允许偏差≤5%。
4.4 安全性能
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12350和GB2658及UL507中的相关要求。
4.5 电机转速要求
根据产品不同的特性由制造商决定,风扇实际转速与规格书标示之间允许偏差为±10%。
4.6 噪声要求
距离产品30cm处测试,产品噪声应低于60dB,不能有异常杂声。
4.7 环境适应性
4.7.1 高温贮存
不带载产品试验温度60℃±3℃,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4.7.2 高温运行
带负载产品应能承受工作高温为50℃试验,达到稳定温度后,持续工作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4.7.3 低温贮存
不带载产品试验温度-10℃±2℃,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4.7.4 低温运行
带负载产品应能承受工作低温为-10℃±2℃试验,达到稳定温度后,持续工作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 试验方法
5.1 实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验应在如下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0℃~55℃;
b) 相对湿度:20%~8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2 外观结构测试
采用目测法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5.3 尺寸偏差测试
尺寸及公差的检验应采用精度不小于1mm 的钢直尺、卷尺进行测量。
5.4 安全性能试验
产品的安全性能按GB12350和GB2658及UL507中的方法及要求进行试验。
5.5 电机转速试验
产品按照GB755-2019标准对产品不同模式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3.5的要求。
5.6 噪声试验
按GB/T10069.1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规定不得大于45dBA。
5.7 环境适应性试验
5.7.1. 高温贮存试验不带载
试验方法按GB/T2423.2中“试Bb”进行,产品不包装,试验温度(60±3)℃,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应满足4.7.1的要求。
5.7.2. 高温运行试验带负载
试验方法按GB/T2423.2中“试验Bb”进行,产品不包装,试验温度(50±3)℃,试验 持续时间 24h,恢复后进行测试,应满足4.7.2的要求。
5.7.3. 低温贮存试验不带载
试验方法按GB/T2423.1中“试验Ab”进行,产品不包装,试验温度(-10±2)℃,试验持 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应满足4.7.3的要求。
5.7.4. 低温运行试验带负载
试验方法按GB/T2423.1中“试Ab”进行,产品不包装,试验温度(-10±2)℃,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应满足4.7.4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基本要求、外观要求及尺寸偏差。
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标签
铭牌标志应置于产品的明显位置,铭牌标志应安装牢固、表面光洁、字迹清晰,并应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制造商名称;
c) 外形尺寸;
d) 风扇材质;
e) 转速;
f) 产品执行编号。
7.2 包装
7.2.1. 包装要求
包装应有可靠的防潮、防尘措施。保证产品的绝缘性能和保护层不受损伤,还应满足在正常条件下 安全装卸、运输的要求。
7.2.2. 包装标志
在产品外包装的明显处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外形尺寸”、“产品执行标准代号”、“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等以及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随同产品一同包装的还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装箱单等文件。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包装完好,应有防止日晒、雨淋等防护措施。储运 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措施。
8. 质量保证及试验
8.1 质量保证
8.1.1. 卖方应满足本协议所提的技术要求。
8.1.2. 卖方应向买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上均无任何缺陷和差错,能充分满足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8.1.3. 卖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8.1.4. 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卖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
8.1.5.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零部件的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卖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8.2 试验及验收
8.2.1. 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有关内容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将合格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提供给买方。
8.2.2. 每台装置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内容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卖方将出厂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和说明书随装置一起提供给买方。
8.2.3. 8.2.3 出厂验收可由卖方与买方共同负责在生产厂内完成。
8.2.4. 8.2.4 交货验收可由买方与卖方共同负责在现场完成。验收中发现破损零件、元器件由卖方无偿更换或修复。
8.2.5. 8.2.5 卖方应免费到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参加安装试验验收工作。在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装置所有元件、器件、配件)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处理。其它问题亦请卖方及时协助解决。
8.3 性能保证
卖方应有遵守本协议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8.4 交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天或以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9号
联系人:徐佳琦
电话:025-51858651
电子邮件:xujaqi@ch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