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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手术室及口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2(术中心电监护仪)(三次)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陕西  发布日期:2026-07-10 阅读:(69)

项目概况

宝鸡市中医医院手术室及口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2(术中心电监护仪)(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6]-131号.2.4B2

项目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手术室及口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2(术中心电监护仪)(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术中心电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术中心电监护仪7(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术中心电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术中心电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用工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开标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⑤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⑦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⑩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⑪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金台区行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917-388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南路391号1幢1单元24层

联系方式:029-8751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鹏、曹祎璠、任魏芳、付婧

电话:029-87515832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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