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pdl(2025)006
二、项目名称:泽普县中小学及幼儿园2025-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学生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泽普县金凤厨房餐饮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电子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4号 | 报价:4725221.5(元) | 90.07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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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泽普县中小学及幼儿园2025-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学生奶) | 学生奶 | 南达 | 160177 | 29.5 | 有品牌,盒包装,22盒/箱,200ml/盒,一是产品执行标准,每100ml蛋白质含量≥3.0g,脂肪含量≥3.6g,不得添加国家质量标准规定之外的添加剂、防腐剂。外包装盒上要印刷“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出具近期质检报告,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是产品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有相应的包装措施,包装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装要完好无损、包装表面无任何污物和污渍;产品包装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储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三是保质期≤180天,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付芳,林子懿,雷宏发,万凌鹏,赵全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59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教育局
地 址:泽普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8-8255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方式:1669978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奕小玲
电 话:166997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