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4081-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2025-2027年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中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7-359号海晟国际大厦第7层05、06单元之一 | 4,767,986.00元 | 97.80 | |||||||||
采购包1(同安一中轮山校区物业服务):
服务类(厦门中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同安一中轮山校区物业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七个月。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4,767,986.00 |
| 采购人代表: | 刘婕 |
| 评审专家: | 张铭洪、吴凡德、陈成瑾、郑艳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一中轮山校区物业服务:4.32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北门外大轮山麓
联系方式:0592-72295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19387、2279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宋昕祺、黄丽萍
电话:0592-2229571、221938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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