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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采购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0:00 阅读:(23)

项目概况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jszc-321000-jzcg-g2024-021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216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

预算金额:93.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93.1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现采购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供货及安装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润蜀南路99号

联系人:金学来

联系电话:0514-8785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30室

联系人:华玲

联系电话:0514-82087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玲

电话:0514-82087120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jszc-321000-jzcg-g2024-0216采购文件.doc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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