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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0:00 阅读:(50)

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1-10
   项目概况

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3

项目名称: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2024年皇姑区城建计划,计划投资150万元,用于皇姑区第三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测评服务,运营服务期为一年。

项目名称: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分包情况:1包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一、项目名称

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拟定执行时间为12个月。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皇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落实月考核、月排名制度,皇姑区计划引入第三方考评机构,参与到皇姑区垃圾分类评估考核工作中,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同时可及时查漏补缺,提升监管覆盖面,提高考核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检查范围、对象

1.检查范围:皇姑区域内黄河街道、鸭绿江街道、舍利塔街道、四台子街道、三台子街道、新乐街道、陵东街道、北塔街道、明廉街道、华山街道10个街道。

2.检查对象:区域内45%示范居民小区(428个)、公共机构(127个)、一类环保屋(94个)、智能箱(312个)、公共场所(62个)、美食街区(11个)、农贸市场(10个)。

(三)检查内容

1.居民小区检查

撤桶并点、集中投放点、大件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智能箱、其他投放点、分类收集车、宣传氛围、民意调查等。

其中,三星示范小区严格考核集中投放点数量、视频监控等人性化措施、督导员在岗情况、督导员台账(包含厨余收运记录、居民投放记录、入户宣传等)、家庭厨余垃圾称重设备、居民分类纯净度等指标;二星示范小区加强督导员在岗情况、督导员台账(包含厨余收运记录、居民投放记录、入户宣传等)考核等。

2.公共机构检查

开放情况、环保屋(角)、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办公区域、公共区域、食堂就餐区域、洗手间、分类效果、宣传氛围。

3.一类环保屋检查

台账准确性、未进入、开放情况、环保屋外观与运行、安全生产、开放与管理。

4.智能箱检查

台账准确性、智能箱外观及运行。

5.公共场所检查

进入情况、分类设施、宣传氛围。

6.美食街区检查

进入情况、分类设施、宣传氛围。

7.农贸市场检查

进入情况、四分类投放点位、其他点位、宣传氛围。

8.专项检查

根据委托方需要,对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重点工作任务等开展专项检查。

(四)检查方式

通过查看台账、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监督平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检查点位和频次,完成检查考核任务。

(五)考核周期与检查频次

1.考核周期:垃圾分类以本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考核周期。考核周期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本月考核数据表。

2.检查频次:

一星、二星示范居民小区每半月检查一轮次;三星示范居民小区每周检查一轮次;一类环保屋、智能箱、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美食街区、农贸市场每月检查一轮次。

工作时间一般为为每日7:00开始,20:00结束,如遇节假日、恶劣天气或疫情等原因,工作时间调整,方案需提前报备委托方,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团队架构

1.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的对接联络,协调统筹资源调配与工作内容安排,对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对所有输出成果进行把控。

2.督导人员:负责确保执行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安排检查员,负责业务培训,并监督检查考核任务的执行质量。

3.检查人员:负责实地检查的点位,拍摄问题点位照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并上传考核平台。

4.技术人员:负责考核平台开发、日常维护等,配有专业技术软件、技术工具。

5.研究人员:严格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格式撰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并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6.资料及数据审核人员:对检查员每天实地检查的点位信息的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进行实时整理和核准,确保上报案件信息准确详实。

7.数据分析人员:能够对检查人员上报垃圾分类问题,完成数据汇总、清洗、整理、分析等。

(七)项目进度计划

准备阶段:项目中标后,一周内完成团队组建、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

执行阶段:中标一周后,开始进行日常检查、专项定点检查、数据反馈,同时推进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反馈阶段:每日检查结束后,检查员在24小时内上传检查数据至考核平台,审核人员及时完成数据审核;月度检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查情况进行月度综合评价,包括街道(运营企业)考核成绩排名、检查情况、工作建议等,考核评价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全年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提供1次年终总结。

(八)供应商考评管理

为加强对第三方测评机构的考评管理,全面了解第三方测评机构工作绩效,对第三方考评进展情况进行有效跟进和调控,制定内容如下:

1、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履约情况;

(2)测评工作质量及管理情况;

(3)周报、月考核、季度考核及基础资料管理情况。

2、考核实施

(1)实行定期抽查,由甲方组织对抽查的范围实施抽查、随机督查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每月形成一次考核结果;

(2)月考核成绩将依据定期抽查、随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考核具体情况,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1)月考核总分<70分,当月考核不合格,不予支付当月项目经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将按照合同执行。

(2)70分≤月考核总分<90,当月考核合格。按得分百分比支付(月项目经费*月考核成绩得分/100)当月项目经费。

(3)月考核总分≥90分,当月考核优秀,按100%比例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同时执行,并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8684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中路35号(c-6-9)

联系方式:024-31330017

邮箱地址:lnytxmgl@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11112100130006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晨阳、王西

电 话:024-313300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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