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多功能清创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18
项目名称:多功能清创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63,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2: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3: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4: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5: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6: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7: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8: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9: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0: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1: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2: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3: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2:
(1)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仅限进口产品适用)。
【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3: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4: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5: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6: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7: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8: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9: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0:
(1)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仅限进口产品适用)。
【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1: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2: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3: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110023210200005281[2024]01564。2、监督部门:乐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3-2441090,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4、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32,000.00元、采购包2:1,100,000.00元、采购包3:30,000.00元、采购包4:103,100.00元、采购包5:25,000.00元、采购包6:39,000.00元、采购包7:100,000.00元、采购包8:24,000.00元、采购包9:110,000.00元、采购包10:750,000.00元、采购包11:100,000.00元、采购包12:12,800,000.00元、采购包13:150,000.00元。
5、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金额如下:采购包1:446,500.00元、采购包2:920,000.00元、采购包3:30,000.00元、采购包4:57,800.00元、采购包5:20,000.00元、采购包6:29,500.00元、采购包7:64,000.00元、采购包8:22,800.00元、采购包9:105,600.00元、采购包10:690,000.00元、采购包11:98,000.00元、采购包12:12,160,000.00元、采购包13:120,8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639号
联系方式:0833-211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86266522转617、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嵬伟、孙蕾
电话:028-86266522转617、608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