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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rwzb1-2024198)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4-12-24 00:00:00 阅读:(99)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rwzb1-202419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概况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4198

项目名称: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招标

预算金额:109.5万元

最高限价:109.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09.5109.5交通运输管理服务该地块周边三条道路,沽水道(西于庄西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千路,道路长度约622米,道路规划宽度25米;沽港道(清河沿大街-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173米,道路规划宽度16米;清河沿大街(新红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580米,道路规划宽度25米,上述三条道路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包括道路、排水、供水、供气、路灯、绿化、电力、通讯、供热、燃气等设施建设。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作业对地铁结构设施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出具成果应通过轨道集团相关部门审批,并配合采购人取得轨道集团相关批复。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地铁安全评估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2025年01月14日09:30分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提供202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到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9室

方式: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1号

联系方式:022-8724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309室

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伟民

电 话:022-60121166-80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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