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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医院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4-12-13 00:00:00 阅读:(98)

项目概况

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xyy(2024)cl-2

项目名称: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乘用车为满足危重症患者转运任务,保障医疗安全,拟购置120救护车3辆。3(辆)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20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时间为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当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澄城县医院会议室

开标地点:澄城县医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投标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

④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城县医院

地址:澄城县万泉街与阳光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522953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913-6868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女士

电话:15229531258

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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