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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洛江监狱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公开]
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4-12-12 阅读:(26)

一、项目编号:[350001]zxfz[gk]2024068-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洛江监狱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三明市立民医养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9,936,000.00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844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

服务类(三明市立民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1、协助本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注册、备案、证件等相关手续。2、提供血透相关医疗业务,包括: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血液净化医疗服务。常规治疗每位病患一周开展2次血液透析(hd)、1次血液透析滤过(hdf),每月开展1或2次血液灌流(hp),具体诊疗方案根据每位病患实际制定开展。负责对患者进行血常规、肾功能、β2微球蛋白、营养指标、传染病(包括乙肝、丙肝、hiv等)、心脏检查(包括心电图、超声、血管彩超等)、甲状旁腺激素、血功能铁(铁蛋白、总铁结合力、游离铁)、胸部平片、自体动静脉内瘘检查等必要的检查与监测评估。投标人应承诺能提供内瘘术等医疗服务(允许在本中心之外提供该医疗服务,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1小时内将中标人患者送达相关医疗机构)。1、协助本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注册、备案、证件等相关手续。2、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人派驻以下工作人员到本中心开展医疗业务与服务。3、中标人提供血透医疗业务。4、中标人负责本中心正常运营后,开展血透医疗业务治疗常规所需耗材、药品、办公用品、保洁用品等物资以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均由中标人提供。5、试剂、耗材要求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等有关法规、制度,建立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日常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7、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等国家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质量质控工作,并能做到接受福建省(泉州市)肾病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或采购人的定期或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本中心年度质控检查评价合格,并力争达到良好和优秀。8、本中心位置设置在洛江监狱医院内,属于教育改造罪犯监管区,中标人(含人员、物资)应严格遵守监狱监管区内的有关制度要求,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按监狱有关法律、制度执行。9、采购人将在本中心场所装置监控,并安排民警做好罪犯的跟带和管控,以确保中标人工作人员能安全、有序开展相关医疗服务。10、服务期内供水、供电、照明、通风空调等基础设施使用产生的费用以及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维修、原有设备维修(非人为因素)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1、设备操作及维护12、中标人应做好本中心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做到整洁卫生、防火防潮、定期消毒等。同时,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血液透析中心的医疗废物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用中标人负责。13、服务期内采购人仅向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中标人工作人员生活、住宿场所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勘察采购人单位周边环境。允许中标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食堂用餐,用餐餐费按采购人收费标准,每月底统一结算,在服务费用予以扣除。14、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及财务制度,中标人自行负责员工的薪酬支付。聘用员工应合法,必须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拖欠员工工资,服务期内若发生劳务纠纷的由中标人处理,与采购人无关。15、采购人将每月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每月服务费用结算依据。考核分采用百分制,内容包括:诊疗规范性(60分)、治疗达标率(40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期满或实际结算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考核分采用百分制,内容包括:诊疗规范性(60分)、治疗达标率(40分)。9,93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王盛城、陈和平
评审专家:傅茂生、刘香珠、程希、蔡国漳、杨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1200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120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含)以下的费率标准为1%,50-100(含)的费率标准为0.9%,100-500(含)的费率标准为0.5%,500-1000(含)的费率标准为0.2%,1000-5000(含)的费率标准为0.1%。③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 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服务:4.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参与本采购包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共7家,经审查,平潭精神病防治院未提供血液透析科(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九江铭德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仅提供血液透析科(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未提供该血液透析科(中心)为自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该血液透析科(中心)为为非自营的运营(或服务)合同复印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5家投标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2、本公告主要标的信息服务范围:为福建省洛江监狱血液透析中心(第一期)提供医疗服务;服务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派驻相关工作人员到本中心开展医疗业务与服务,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以此为准)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200万元整,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期满或实际结算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之日止,合同采用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整,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中标折扣为8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洛江监狱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河西路1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陈先生0595-68997063、0595-6899712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0591-88318332、87616211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

电话:0591-88318332、87616211转802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结果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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