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新疆中穗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疆中穗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的施工招标。
2.3建设规模:厂房等基础建设总面积157000平方米,其中棉籽粕分离棉籽壳和棉绒车间43000平方米,甲醇萃取车间22000平方米,发酵氨源车间23000平方米,棉籽糖成品库23000平方米、棉籽粕原料库18000平方米、棉籽壳成平库20000平方米,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化验室等配套设施8000平方面,厂区道路、厂房等配套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 年 1 月至今)具有 2 个单项合同金额壹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月 27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2 月 12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C23-418-3购买,取得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自拟、加盖公章)、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新疆中穗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C23-418-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方式(传真、快递或电邮)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中穗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C23-418-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4821007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益群西路北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09-8880205
电 子 邮 箱 :11653394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