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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集镇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江苏  发布时间:2024-12-03 阅读:(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政服投资备〔2024〕8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集镇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正红镇

2.1.2建设规模: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集镇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2.1.3合同估算价:约1297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集镇提升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本工程共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滨海县正红镇乡村振兴提质增效项目集镇提升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

10.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00。

1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5日9:00。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联系方式

发包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1525102106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8961919190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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