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62401911301
二、项目名称:抚宁区政策性农村住房灾害保险(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八一街60号 | 911303007540182231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 | 抚宁区政策性农村住房灾害保险 | 为我区农村住房参保政策性农村住房灾害保险 | 保障农村住房遭受雪灾、洪涝、冰雹和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倒塌、受损后,得到保险机构的经济补偿,切实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能力。 | 保障农村住房遭受雪灾、洪涝、冰雹和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倒塌、受损后,得到保险机构的经济补偿,切实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能力。 | 保险期限为合同约定之日起12个月 | 814000 | |||||||
张伟平、刘晔、王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780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联系方式:0335-6688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蕾
电话:0335-668855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