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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开发区电力排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地区:江苏  发布时间:2025-05-14 00:00:00 阅读:(41)

丹阳市开发区电力排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H2025DL1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阳市开发区电力排管工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600.00万元,招标人为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对开发区京杭运河以东区域内的53条主次干道两侧的电力管线进行改造,配套改造提升检查井等基础设施。共建设电力管线、通信管线长度分别为184200m。配套新建电力、通信检查井各4106座,开挖及修复道路288700平方米,绿化恢复9623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丹阳市开发区电力排管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阳市开发区电力排管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9.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0.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1.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2.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3个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査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到2025年05月21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人员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到2025年05月21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处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相关资料发送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

七、其他

1.工期:730日历天;

2.质量:合格;

3.质保期:两年;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7.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也可提前与招标人代表联系)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等有关问题;

10.此公告仅在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予承担责任;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12.本次获取招标文件的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已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

联系人:周胜玉

电话:15906101211

电子邮件:1253375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东方盛世3幢1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18118983555

电子邮件:150529588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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