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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陆川县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重)的更正公告[公开]
地区:广西  发布时间:2026-03-13 阅读:(4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6-g1-220028-gx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陆川县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3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 4 月 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2)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3)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有效的生产或分装资质:

①只生产气态氧的厂家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b.本企业气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医用氧气);

d.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e.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②只生产液态氧的生产厂家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本企业液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气态医用氧气);

d.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e.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③液态氧和气态氧全部由本企业生产的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气);

b.本企业医用氧“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④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

c.生产厂家的“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1)至(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同时根据第(5)项内容企业分类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加盖投标商红章。

1.只生产气态氧的厂家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本企业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⑹本企业气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⑺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医用氧气);

⑻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2.只生产液态氧的生产厂家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生产厂家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⑹本企业液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⑺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气态医用氧气);

⑻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3.液态氧和气态氧全部由本企业生产的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本企业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气);

⑹本企业医用氧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4.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生产厂家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⑷生产厂家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⑸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⑹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

⑺生产厂家的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加盖投标商红章。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2)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3)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有效的生产或分装资质:

①只生产气态氧的厂家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b.本企业气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医用氧气);

d.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e.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②只生产液态氧的生产厂家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本企业液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气态医用氧气);

d.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e.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③液态氧和气态氧全部由本企业生产的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气);

b.本企业医用氧“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c.本企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④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商提供:

a.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

c.生产厂家的“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1)至(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同时根据第(5)项内容企业分类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加盖投标商红章。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只生产气态氧的厂家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本企业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⑹本企业气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⑺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医用氧气);

⑻相应的液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2.只生产液态氧的生产厂家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生产厂家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⑹本企业液态医用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⑺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气态医用氧气);

⑻相应的气态氧生产厂家的医用氧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3.液态氧和气态氧全部由本企业生产的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本企业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⑷本企业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⑸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气);

⑹本企业医用氧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4.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商提供:

⑴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⑵本企业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响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⑶生产厂家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⑷生产厂家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中标验收时必须提供,资质审查可以不提供);

⑸本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⑹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注明生产液态和气态医用氧);

⑺生产厂家的液态和气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加盖投标商红章。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做同步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ylggzy)、广西玉林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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