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安防监控及服务保障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60475-xm001
项目名称: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安防监控及服务保障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3.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2 | 监理服务 | 3.76 | 1项 | 负责本项目启动、实施和验收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项目文档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协助采购人审核项目启动、实施、验收等阶段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对项目执行过程当中的变更进行控制,确保项目达到质量计划及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监理工作中要实行五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和知识产权控制)、两管理(合同和信息文档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项目整体通过最终验收且完成项目文档移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3-12 至 2026-03-1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0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9会议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
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号、财库[2014]68号);
1.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9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19]1795号、财库[2019]38号);
1.10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57号);
1.11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
1.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13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14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1.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1.17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
联系方式: 李刚,010-83108881-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实际楼层15层)1801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实际楼层15层)1801室
联系方式:黄春雪、郝金良、刘飞、刘岳、钱大鹏,010-87945198-618、15010022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春雪、郝金良、刘飞、刘岳、钱大鹏
电 话: 010-87945198-618、1501002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