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漕运镇185.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安区漕运镇185.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利用淮安区漕运镇约3465.60亩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安装6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40.6万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580台,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185.60MW,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20年内年均发电量约23102.29万千瓦时;配套实施养殖区清淤、土方合并、尾水池改造、塘埂修整加固、生产路、防渗循环水渠、排水口、过渠桥、增氧曝气设备购置等改造工程。
2.4招标范围:淮安区漕运镇185.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储能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不限于勘察设计;五通一平、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及临建;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建筑安装及场内绿化工程施工(含环水保工程、建筑垃圾及余土外运、施工及临时占地、厂外占地恢复原貌等);送出工程的相关配合工作;工程调试、试验、验收、工程试运行、并网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性能质量保证、性能试验、并网性能试验、特殊试验、工程档案移交、安全文明施工等各种施工措施落实、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并通过安全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健康、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各项竣工专项验收工作。并包含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后评价等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5招标控制价:52600万元
2.6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7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已投运(以投运日期为准,未体现投运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或在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容量规模在50MWh及以上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业绩。已投运的投标业绩提供以下①②两项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在建的投标业绩提供①一项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即可: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②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业主单位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4楼403室现场报名。报名结束统一发放至预留邮箱。
4.3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 3月17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主楼25层109室开标室。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纸质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2。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人:淮安市淮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主楼25层109室
邮编:2230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83510027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4楼403室
邮 编:223000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851485220
9.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淮安市淮跃新能源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680188000185587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