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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6-03-08 阅读:(108)

项目概况

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z2026-04

项目名称: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桥梁检测(荷载试验)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合同包2(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工程试验检测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40天,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包3(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三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5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65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40天,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包4(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四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84,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4,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4-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智慧工地项目管理信息化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84,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40天,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三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四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或2025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联合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或2025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联合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三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或2025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延安北高速出入口区域路网交通改善工程建设过程服务项目(四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或2025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备案登记;

3.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8.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

联系方式:1533255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方明珠4号楼27层

联系方式:15691188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园园

电话:15691188082

陕西新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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