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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地区:重庆  发布日期:2026-04-09 阅读:(156)

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筒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比选人名称)的委托,对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名)

备注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498600.00

10000.00

1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498600.00元。

三、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取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暂未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企业,拟在本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服务的,可以在与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并作出承诺后,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许可。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渝城管局发〔2024〕11号)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nbiding.com.cn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

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6年 4月9日至2026年 4月 13日17:00止(工作时间)。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文件购买方式:微信转账购买

微信转账购买: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转至右侧微信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转账时需注明“公司简称—项目编号”,不按要求填写备注而影响对其比选文件购买费到账认定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将比选文件转账凭证和《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576387781@qq.com。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4.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4.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3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投标人。

5.递交比选文件地点: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内环南路777号二区15幢19号)。

6.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 4 月 14 日北京时间9:00-09:30。

7.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 4 月 15 日北京时间10:00。

六、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项目内容),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现金、转账形式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银山源支行

账  号:50050114650000001237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投标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①递交比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上。

3.项目流标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上;未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上。

特别提醒: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nbiding.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635410996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印子街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诺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49872988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内环南路777号二区15幢19号

 

 

附件:

招标文件-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服务采购4.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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