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三台子水库报废工程(水利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撰写单位: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2-25 | ||||||||||||||||||||||||||||||||||||||||||||||||||
| 项目概况 康平县三台子水库报废工程(水利部分)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3-00018 项目名称:康平县三台子水库报废工程(水利部分)勘察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717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取一家项目服务单位,对我中心负责的康平县三台子水库报废工程(水利部分),提供包括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编制以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坝局部拆除及防护设计、中央排干渠改造、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跨渠桥改造、强排泵站,不含铁路桥改造),工程投资约13000万元,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①大坝局部拆除及防护 范围为大坝桩号0+660~0+760段拆除及防护设计,新建交通桥150米。拆除段大坝底宽100m,位于大坝桩号0+660~0+760段,作为库区与1#沉降坑的连接渠道,渠道长48.68m。为便于后期运行管理,渠道设交通桥,交通桥长150m,基础为桩基础,桥面采用简支板结构。 ②中央排干渠改造及新建 1#、2#沉降坑间现有中央排干渠清理及防护,范围桩号为0+000-2+000m;2#沉降坑下游渠道的中央排干渠清理及防护,改造范围为中央排干渠桩号3+600~8+200。改造段总计6.6km。对桩号0+000~18+900区间内渠道阻水部位进行清淤。 报废方案渠道堤防工程设计参数表 单位:m
③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 河道跨河建筑物现有桥梁12座,三台子强排泵站一座,本次报废方案需拆除新建桥梁三座,将5#涵管桥改造为宽14m的简支桥;强排泵站改造,在中央排干渠桩号3+380设置强排泵站1座,设计排水流量为12m3/s。
四、项目要求: 1、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2、提交资料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资料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份数和质量提供,同时附完整可编辑的电子资料。 3、完成工程实地测量与地质勘察工作,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纸编制等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对工程设计负总责,保证设计质量及安全。 五、★付款方式: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财政拨付进度支付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水利枢纽)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18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0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024-87330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024-24505089-8024 邮箱地址:syhcgj1234@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9911459210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涛 电 话:024-24505089-8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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