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48
2、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20260176-1 | 包1:罪犯配餐中心蔬菜 | 2200000 | 2200000 |
| 2 | 豫政采(2)20260176-2 | 包2:罪犯配餐中心鸡蛋、豆腐、豆芽、牛奶、水果等 | 1400000 | 1400000 |
| 3 | 豫政采(2)20260176-3 | 包3:罪犯配餐中心杂粮、干菜、调味品、节日食品等 | 1600000 | 1600000 |
| 4 | 豫政采(2)20260176-4 | 包4:罪犯配餐中心鸡、牛、羊肉 | 600000 | 600000 |
| 5 | 豫政采(2)20260176-5 | 包5: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 | 1100000 | 1100000 |
| 6 | 豫政采(2)20260176-6 | 包6:罪犯配餐中心猪肉 | 1300000 | 1300000 |
| 7 | 豫政采(2)20260176-7 | 包7:罪犯配餐中心大米、食用油 | 800000 | 8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包1: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蔬菜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2: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鸡蛋、豆腐、豆芽、牛奶、水果等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3: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杂粮、干菜、调味品、节日食品等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4: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鸡、牛、羊肉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5: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6: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猪肉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包7:河南省焦作监狱2026年度罪犯配餐中心大米、食用油的采购,包括采购过程中的配送等其他伴随服务。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包
5.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年(暂定为1年,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人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
5.4交货地点:焦作监狱狱内。
5.5配送方式:按采购人要求配送。
5.6交货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12小时内送达。
5.7供货保质期限:供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应在产品包装所示保质期的2/3时间以上。
5.8质量要求:(1)所供生活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严禁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2)预包装物资必须确保在 2/3(含)以上保质期内,无涨袋、无霉变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4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包6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包3、包4、包5、包6、包7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包1、包2不需要提供(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为确保食材新鲜和安全,食材需要在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包4、包6供应商须具备冷藏冷冻条件,以确保做好食材的保温保鲜工作(供应商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以及企业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包。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按标包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顺序递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6日 至 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投标费率报价。招标公告中所示的包预算及包最高限价均为估值,结算时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郭肖肖
联系方式:0391-359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联系人:范琪芳、纪志明、韩莎莎
联系方式:0371-61292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琪芳、纪志明、韩莎莎
联系方式:0371-6129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