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xmzs[gk]2026001、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车辆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车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6001
项目名称: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车辆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30899-其他电动车辆 | 旅游观光车车辆 | 25(辆) | 否 | (1)车辆为14 座,满足 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tsg 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gb/t 24727《非公路旅游观光车安全使用规范》中观光车辆的相关要求。 (2)车辆采用新能源动力系统,配备磷酸铁锂锂电池,符合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3)车辆座位为独立式耐候性塑料座椅,均配置座椅安全带;配备两侧自动回收卷轴式遮阳(雨)帘、两侧翻转扶手+防护链;驾驶区1个led顶灯+乘客区2个led顶灯;配置锂电池专用灭火设备。 (4)配备与旅游观光车智能监管调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相适配的车载广播与喊话器;配备与系统相适配的通用型车辆北斗/gps双模定位配件,实时显示车辆位置;配备与系统相适配的车载主机及配件,支持4 路1080p录像,实时监控记录车内外画面;支持4g全网通;支持ip语音监听/对讲,配备司机屏、一键报警按钮、2t车载硬盘。 (5)负责此项目特种设备(观光车辆)检验费及上牌相关手续办理,配合车载主机配件与观光车智能监管调度系统匹配连接相关工作。 (6)服务要求涵盖范围:车辆行驶安全、车辆系统功能稳定。 (7)响应时间:质保期内24小时提供专业维修人员电话咨询指导服务,如电话指导无法解决,48小时内需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8)验收:满足日常观光车安全运营工作。 | 3,000,000.00 | 工业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6日24:00时前向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提交车辆检测申请;2026年4月13日24:00时前所有车辆运抵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指定地点,派专人(至少2名)负责现场指导,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组织车辆模拟道路驾驶;4月20日24:00时前完成检验、上牌、调试等工作;4月23日正式交付。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3)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2-24至2026-03-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7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晃岩路62号
联系方式:0592-206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9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志远
电话:0592-229786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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