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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25年支持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26-02-11 阅读:(86)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25年支持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6-3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25年支持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05,509.25元

最高限价:5305509.25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e4109005080d04642001001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25年支持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项目5305509.255305509.255305509.25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305509.2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新建10000平方米立体高位冷库、10000平方米标准化常温厂房、10000平方米研发中心,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及电子商务平台配套,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90日历天。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12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3、远程解密时间: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洪道坤

联系方式:1393934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4层405号

联系人:赵以琳

联系方式:1783935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道坤

联系方式:1393934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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