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1122267260010000003-jy分散询价2026-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391742(元) | 金华市惠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石门村(金华市惠君奶牛专业合作社内)东面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 | 2025 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 | 惠君 | 25 公斤/袋 | 1批 | 391742 |
陈永彪,王首川,李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情况
七、资格审查情况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17665888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981766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6115
质疑联系人: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61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缙云县财政大楼7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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