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6年长兴县g104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t-2026-10920
2.项目名称:2026年长兴县g104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项目
3.预算总金额(元):2287000.00
4.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内容:2026年长兴县g104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2287000.00
▲最高限价(元):2287000.00
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合同履约期限:收到监理或业主开工通知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投标人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0:00
开标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3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4.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14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壮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210909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邱科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5968249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露、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27502781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刘克柏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