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丰高铁站换乘中心综合楼及地下室提档升级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丰高铁站换乘中心综合楼及地下室内;
2.2工程规模:项目为大丰高铁站换乘中心综合楼及地下室设备的提升采购与安装工作;
2.3合同估算价:总造价不超过2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项目为大丰高铁站换乘中心综合楼及地下室设备的提升采购与安装工作;
2.6、承包商的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大丰高铁站换乘中心综合楼及地下室设备的提升采购与安装项目,本次采购项目涵盖指定设备的采购、配送、安装及调试等全过程服务。
2)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承包商负责采购、催交、检验、包装运输、报关、纳税、保管和现场技术服务。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工作,直至工程竣工。
4)负责对业主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编制承包商供货范围内的操作手册。
5)配合业主验收工作。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上述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深化设计等,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围标串标、视为串标、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②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6年2月23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1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说明: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7.项目对接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一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29536660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北侧77号(电商产业园6楼616)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525100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