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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6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6-d-064)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天津  发布时间:2026-02-02 阅读:(69)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6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6-d-06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电子邮件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6-d-064

项目名称:2026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297.0万元

最高限价:297.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56.5456.5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55.5855.5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47.0447.0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51.6451.6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43.143.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43.143.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第2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第3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第4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6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包及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至第三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maf或cma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maf或cma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包及第六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maf或cma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2日到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电子邮件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电子版发放招标文件。(1)在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2)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ongcaibm@163.com。(3)电话联系022-66276789-800(此电话仅用于报名情况确认)确认报名材料已收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国泰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2-65305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6627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媛

电 话:022-66276789转81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报名表.zip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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