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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和镇区范围划定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6-01-27 阅读:(117)

辽中区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和镇区范围划定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1-27
   项目概况

辽中区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和镇区范围划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2-00010

项目名称:辽中区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和镇区范围划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包括镇区初始范围确定、待纳入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图斑确定、连接条件判断、迭代更新判断、特殊情况判断、校核及修正和边界核查。

2.镇区范围确定:包括确定镇区最小统计单元内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图斑面积,并确定其单元指定地类面积。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2.交付时间:中期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时间:5个月提交最终成果。

3.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20%;中期成果确认后付合同款的30%;专家评审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提交最终成果后付合同款的20%。

5.质保期:1年

6.规划成果

(1)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后,需提交以下成果:

矢量数据:镇区初始范围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天量数据、最小统计单元矢量数据、涉及镇区实体地域范围边界的最小统计单元内部的所有矢量数据;

栅格数据:建制镇行政区域内的遥感影像数据;

统计数据: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表、统计表;

其他相关材料:举证材料、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报告等。

(2)镇区范围确定后,需提交以下成果:

矢量数据:镇区范围矢量数据;

统计数据:涉及的镇区最小统计单元的面积数据(包括总面积、指定地类面积);其他相关材料:镇区范围确定报告等。

(3)专家论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7.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7日15时40分至2026年0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024-87883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588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凤

电 话:130792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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