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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一期)(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公开]
地区:浙江  发布时间:2026-01-20 阅读:(7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500256060070000149-ctzb-20251104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一期)(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302026年2月5日 09:30(北京时间)
2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演示视频递交形式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附件
3标项一: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三)工程量清单3、应急无人机/添加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意外保障;建设内容:机损险、三者险等(五年);单位:项;数量:6.0

4标项一: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详见招标文件提供采购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参数表,得10分;带“★”号的关键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0.5分;其它一般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相同设备的相同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扣分只计取一次。

注:带“★”号的关键指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5标项一: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2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证书或十环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并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得1分(提供相应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6标项一: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4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附件
7标项一: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6-6.1、6.2详见招标文件1、项目负责人1人:

【3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国家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高级)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要求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人员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3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证书、通信工程师(互联网技术)中级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要求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人员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8标项一: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8详见招标文件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应急保障能力进行评分:

为保证应急无人机在野外特殊情况下使用及时响应应急需要,投标人在为本项目配备一台湖州本地的应急保障发电油机车辆(须为油机与车辆为一体机且发电功率≥60kw)作为应急机动响应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加1分,最多得3分。

注:

应急保障发电油机车辆可以为投标人自有,也可租赁。如车辆为租赁的,投标时需提供租赁合同,且明确应急保障发电油机车辆使用方必须是投标人;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租赁合同的,可由应急保障发电油机车辆的产权方与投标人共同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签订项目合同前,能够按项目要求提供符合的应急保障发电油机车辆,并加盖双方的公章。以上三种情况均需保证油机发电保障车辆为湖州本地车辆,且提供对应的油机发电保障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照片、电机铭牌等信息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9标项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响应表的,得14分;

“★”的重要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低于一项扣0.5分;非“★”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低于一项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相同设备的相同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扣分只计取一次。

注:带“★”号的关键指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0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华路3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钱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06721022

质疑联系人:金振辉

质疑联系方式:1826826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婧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75857/18906721725

质疑联系人:顾巍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2-22758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附件-标项一:无人机无人船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docx

274 kb

更正公告附件标项二:航道外场监控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docx

403 kb

更正公告附件-标项三:数据工程集成建设项目(重新招标).docx

2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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