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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香蔓路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上海  发布时间:2026-01-14 阅读:(90)

项目概况

2026年香蔓路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45251222161871-15300864

项目名称:2026年香蔓路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1525-w14518674

预算金额(元):16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6年香蔓路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做好香蔓路社区相关工作。包括对办公场所和其它公用场所的保洁、会务、绿化养护等,不包括专业化的保安范围。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保和打扫,及时维修。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走廊、垃圾桶、卫生间及办公区域如办公室等区域及时进行打扫,保持整洁。做好门岗及邻里中心内安保工作,维护区域内平安稳定。做好区域内绿化维养护工作,及时维护清扫。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2026年香蔓路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属于物业管理。

服务地址:浦东新区香蔓路11号、55号。

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20日起至2027年2月1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60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20日起至2027年2月1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2026年1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香蔓路11号、55号, 联系人:顾秋燕 联系电话:021-68287250

3、答疑会: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021-68287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021-6854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021-68542525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docx

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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