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征集人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
征集人联系人:廖工
征集人联系方式:0771-286312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5-k3-003979-glzb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采购需求:
| 分标 | 标项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
| 1 | 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1.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500000元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500000元 3.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图预算:700000元 4.工程竣工结算:700000元 | 35家 |
| 2 |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 500000元 | 12家 |
| 3 | 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网络工程审核服务 | 1.项目支出预算:500000元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500000元 | 12家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可参与审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工作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
(5)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获得征集文件。征集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6)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协审项目建设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范围内,采购人办公地点为南宁,入围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针对本项目需固定配备8名以上拟投入评审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拟投入评审人员须在采购人下达委托任务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3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服务。
【分标2】
(1)资质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包括可独立签约并提供中介服务的分支机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分支机构在本项目无法承担的责任由总公司(总所)承担的承诺书,授权书和承诺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
(5)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获得征集文件。征集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6)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协审项目建设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范围内,采购人办公地点为南宁,入围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针对本项目需固定配备8名以上拟投入评审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注册会计师),拟投入评审人员须在采购人下达委托任务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3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服务。
【分标3】
(1)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要求之一的单位(如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应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中至少一项资质):
①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类或通信工程类(必须具备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或邮政工程或通信铁塔四种任意一种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②取得信息化主管部门授权实施电子系统工程造价审核资格单位。
③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软件类费用测算相关标准编写的机构。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
(5)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获得征集文件。征集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6)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协审项目建设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范围内,采购人办公地点为南宁,入围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到采购人办公地点与建设单位及编制方进行对数,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针对本项目需固定配备3名以上拟投入评审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拟投入评审人员须在采购人下达委托任务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3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服务。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评审会议,随时关注评审进度,如在评审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月20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2.响应保证金金额:标项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标项二: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标项三: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必须足额交纳)
(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09057455558
银行行号:313611002043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电子保函除外)至我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电话:0771-4915100、4915200)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4.最高限制单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及征集文件。
5.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中心—项目采购)。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公司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项目联系人:覃阳、隆丽艺、覃荟茯、李立妹
电话:0771-4915558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最高限制单价
| 标项 | 最高限制单价 | ||||||||||||||||||||||||||||||||||||||||||||||||||||||||||||||||||||||||||||||||||||||||||||||||||||||||||||
| 一 | 1.采购人将项目安排入围供应商评审时,按以下费率结算评审服务费用: 1.1 基本付费:按评审任务送审总额1.0‰乘以调整系数付费。 1.2 绩效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评审定案净核减值的3.2%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7%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含2亿元)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2%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2亿元以上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0%乘以调整系数核定审减付费额。 按以上两种基本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付费标准,按评审费高的付费。 1.3 审核方案阶段(无具体设计图纸,信息化项目除外)项目的投资经费(估算、概算、预算),按送审额的1.0‰乘以调整系数付费。 1.4 评审服务费按以下费率(分级累进)实行上限控制。 1.4.1 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2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3 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图预算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70万元。
1.4.4 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70万元。
1.5如按评审任务送审总额(或审核定案净减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调整系数 2.1 审查性质系数 2.1.1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6。 2.1.2 概(预)算:0.8。 2.1.3 施工图招标控制价:1.0。 2.1.4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0.7。 2.1.5 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图预算:1.1。 2.1.6 竣工结算:1.1。 2.2 工程类别系数 2.2.1 建安、园林绿化:1.0。 2.2.2 水利、公路(含市政)、公路养护:0.8。 2.2.3 单独大型土石方、地质调查类:0.6。 2.3 项目地域系数 2.3.1 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外(含武鸣区),且已到现场踏勘的:1.1(此项付费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3.2 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1.0。 2.4 项目复审系数 竣工结算评审如已经过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按其审核结果作为送审的项目,按审核定案净减值付费时,调整系数1.2;按基本付费时,调整系数1.0。 2.5 审核方案阶段(无具体设计图纸)项目或评审的项目时间上有特别要求的,在接收评审任务时由双方另行确定调整系数。 | ||||||||||||||||||||||||||||||||||||||||||||||||||||||||||||||||||||||||||||||||||||||||||||||||||||||||||||
| 二 | 1.采购人将项目安排入围供应商评审时,按以下费率结算评审服务费用: 评审服务费实行上限封顶: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在未超过50万元的情况下,评审服务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双方签订的费率×调整系数。 2.评审费根据评审任务送审总额,按以下费率付款(累进费率法): 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1‰;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4‰; 10000万元以上—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0.15‰; 50000万元以上—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0.075‰; 200000万元以上0.05‰。 3.如按评审任务送审总额(或审核定案净减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4.调整系数 4.1 项目地域系数 4.1.1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外(含武鸣区),且已到现场核实的:1.1(此项付费最高不超过10000元)。 4.1.2 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1.0。 4.2 如有其他特别要求的,在接收评审任务时由双方另行确定调整系数。 | ||||||||||||||||||||||||||||||||||||||||||||||||||||||||||||
| 三 | 1.采购人将项目安排入围供应商评审时,按以下费率结算评审服务费用: 1.1 基本付费:按评审任务送审总额1.0‰乘以调整系数付费。 1.2 绩效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评审定案净核减值的3.2%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7%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含2亿元)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2%乘以调整系数付费;评审任务送审总额为2亿元以上的,按评审定案净减值的2.0%乘以调整系数核定审减付费额。 按以上两种基本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付费标准,按评审费高的付费。 1.3 评审服务费按以下费率(分级累进)实行上限控制。 1.3.1 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2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服务费按下表封顶,且单个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 如评审任务送审总额(或审核定案净减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审查性质系数×项目地域系数 2.1 审查性质系数(项目支出预算):0.6。 2.2 项目地域系数 2.2.1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外(含武鸣区),且已到现场踏勘的:1.1(此项付费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2.2 工程项目地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1.0。 2.3 如有本标项未包括的情况,参考标项一相应调整系数。 2.4 如有其他特别要求的,在接收评审任务时由双方另行确定调整系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