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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刑技楼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5-12-22 阅读:(87)

建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刑技楼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22
   项目概况

建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刑技楼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2-00173

项目名称:建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刑技楼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可在后台自行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和纸质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记录存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昌县公安局

地 址:建昌县朝阳路一段23号

联系方式:1556675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系方式:0429-7939999

邮箱地址:lncy8899@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154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禄生

电 话:0429-79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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