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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教学楼教室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5-12-21 阅读:(115)

项目概况

5号教学楼教室智慧化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20251360148—1

项目名称:5号教学楼教室智慧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5号教学楼教室智慧化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参照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其他:公告刊登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和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bb.sntcm.edu.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咸阳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9-381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

联系方式:029-83669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苗 邓小玉

电话:029-83669393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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