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石塘镇地下盐腔空间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淮安市宏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安区石塘镇地下盐腔空间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利用淮安区石塘镇地下溶腔12个,利用地下盐穴总体积约292.1万立方米,设计储气规模51345.53万立方米,工作气量30807.32万立方米、垫底气量20538.21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敷设地下管道及安装相关设备、采购注入垫底气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不限于勘察设计;五通一平、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及临建;所有设备和材料(含垫底气)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安装及工程调试、试验、验收、工程试运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性能质量保证、性能试验、特殊试验、工程档案移交、安全文明施工等各种施工措施落实、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并通过安全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健康、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各项竣工专项验收工作。并包含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后评价等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5招标控制价:105200万元
2.6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7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须知(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1企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投标单位签署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水利专业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安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7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不得存在两年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3.9不得存在两年以来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4楼403室现场报名。报名结束统一发放至预留邮箱。
4.3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 11月28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主楼25层109室开标室。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纸质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2。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人:淮安市宏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19楼109室
邮编:2230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83510027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4楼403室
邮 编:223000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851485220
9.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淮安市宏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680188000193532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