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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吉林  发布时间:2025-11-03 阅读:(114)

项目编号:hrgjjl-2025-021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gjjl-2025-021;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8415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74,227.42元;

最高限价:6,074,227.42元;

采购需求: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2000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8088号、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吉林省长春市龙嘉机场三号路3500号、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郭家村省看守所;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天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服务要求的服务提供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服务提供方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应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3.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当日16:00前。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供应商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供应商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供应商默认开标结果)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联系方式:宫亚男0431-8209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立方大厦1号楼2001室

联系方式:张雨诗、唐筱、苏保杰13756291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诗、唐筱、苏保杰

电话:13756291173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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