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rq[gk]2025004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社2195号 | 628,524.00元 | 98.80 | |||||||||
采购包1(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货物类(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1047540 | 1047540 | 黄山等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1 | 年 | 628,524.0000 | 628,524.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丰艳 | 
| 评审专家: | 庄聪鹏、纪慧生、郭文丽、徐秀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15019821010000246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中标人为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折扣:6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高崎国际机场分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13-17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0592-57331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01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话:0592-6020569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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