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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装修项目客梯、药梯采购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上海  发布时间:2025-10-16 阅读:(65)

项目概况

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装修项目客梯、药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50905133309-07270740

项目名称: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装修项目客梯、药梯采购及安装

预算编号:0725-000169246, 0725-000169248, 0725-000169249, 0725-k00003144, 0725-k00003146, 0725-k00003145, 0725-000170339, 0725-k00003147

预算金额(元):1080000元(国库资金:10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940800.00元,包2-1176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装修项目客梯采购及安装(包件1)

数量:6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运行现需采购客梯3台,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标项二

包名称: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装修项目药梯采购及安装(包件2)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陀区中医医院过渡用房运行现需采购药梯1台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件1:供货周期70日历天(以总包通知为准);货物到场后7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包件2:供货周期70日历天(以总包通知为准);货物到场后7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

3.1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除上述相应制造商资质外还须提供投标人自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业采购;

3.4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中医医院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261号

联系方式:021-62602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

联系方式:525648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5256488*8491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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