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张家口市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运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y-2025-027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张家口市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采购需求:对我市1个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1辆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车设备进行一年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包括大气重金属元素在线分析仪、大气ocec分析仪、大气水溶性离子分析仪、车载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在线源解析软件、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站房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并出具相关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代理服务费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275%计取。(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1)本项目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
地 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0313-408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希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张家口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
联系方式:0313-5904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
电 话:0313-5904981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