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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环卫除运雪车辆租赁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5-09-19 阅读:(95)

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环卫除运雪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9-19
   项目概况

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环卫除运雪车辆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11-00015

项目名称: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环卫除运雪车辆租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45000

最高限价(元):32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租赁除运雪车辆共115台,其中除雪铲车65台、除运雪翻斗车35台、装配除雪设备专用车15台,且能安装相关除雪设备。

★1.除雪铲车65台:要求提供50型号大型铲车;

★2.除运雪翻斗车35台:要求带有低速取力装置;

★3.装配除雪设备专用车15台:其中5台要求可以配撒布机使用,要求带有低速取力装置;10台可以装配推雪板使用。

★要求车况好,如有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不能影响正常作业。

★降雪期之前(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将所需车辆调试完毕,按采购人要求停至指定地点以保证降雪期的正常使用。满箱油来,服务期结束后满箱油走,服务期间由采购人负责加油。

★配备有3年以上除雪经验的驾驶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分组,安排组长负责与采购人对接除雪期间的相关事项。

★除雪司机每次除雪时需按照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准时到岗,采购单位提前2-3小时通知。迟到半小时,采购单位有权责令中标供应商更换司机。采购单位设立3次签到制度,分为到岗签到、中间休息签到和作业结束签到。签到簿由采购单位专人负责保管。

★所有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不得私自离岗,如发现私自离岗者,按中标金额扣除当日费用并追加3倍罚款,结款时一并扣除,即每日/次600元。

★采购单位在除雪季会安排备用司机待岗。如中标供应商司机未按时到岗,按规定扣除罚款外,采购单位会启用备用司机。备用司机的费用按实时市场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现金日结算)。同时作业时,车辆发生的故障或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一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除雪季采购单位安排的任何除运雪工作,中标供应商都需无条件服从,根据需要调度车辆。

★中标单位在作业前应按采购单位安排与设备供应商提前对接好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事宜。并为所有作业车辆(每车一台)配备无线对讲机。

★在作业中出现机械问题,需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包括除雪设备(除雪设备由设备供应商维修,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的状况)和车辆。如出现故障界限不清楚时,需互相协调安排双方都认可的技术人员判定责任归属。

★在作业后,要对机械做好保护、清理机械上的残雪。

★除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除雪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赔偿。

★供应商报价(含税)应包括,在合同履行期为采购单位所提供服务中所产生劳务、机械及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材料、损耗、保险、事故责任以及一切风险予以充分考虑。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车辆三者商业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原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递交。

★中标供应商须另配备35名运雪驾驶员,以备采购单位使用(本次招标费用中不含,产生的驾驶员费用按市场价另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北施家河西施南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8067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024-52606202

邮箱地址: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70502100924804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024-52606202

附件:

附件下载:顺城区住建中心除雪车辆招标文件9.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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