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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出入境车辆预约与智能调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5-08-21 阅读:(53)

项目概况

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出入境车辆预约与智能调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5128

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出入境车辆预约与智能调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80000

最高限价(元):3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出入境车辆预约与智能调度项目

数量:6

预算金额(元):39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尔克什坦口岸是中国最西部的陆路口岸,直通吉尔吉斯斯坦,西进可达乌兹别克斯坦。2011年,伊尔克什坦口岸由乌恰县吉根乡斯姆哈纳村迁至乌恰县城以西3公里处。新旧址之间相距约120公里,通过公路网络(如s309省道)无缝衔接,确保货物高效转运。新旧口岸联合推行“7×14小时”通关机制。新址规划面积12.37平方公里,年设计过货量200万吨,承担核心通关、仓储物流及产业加工。旧址仍作为跨境运输通道的临时检查点,辅助新址完成初步通关流程。项目采购智能牌识设备、边缘智能终端、出入口控制终端等智能设备,并集成、安装以上智能设备;提供口岸综合管理、口岸出境车辆预约、口岸车辆智能调度、口岸数据交换集成管理、口岸运行分析展示地方特色服务,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满足减少口岸拥堵、保证出境车辆有序通行、优化口岸运营管理、提升口岸跨部门融合指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

联系方式:1389948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迎宾路51号

联系方式:1910908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10908722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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