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81]ahg[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团体商业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福州市五四路233号 | 1,916,115.00元 | 97.50 |
采购包1(福清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团体商业保险采购):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1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团体意外伤害、健康保险 | 民警、文职、职工保障 | 福清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团体商业保险 | 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执行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的事项履行完毕止, 共一年 | 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1,331,700.00 | |||
1-1-2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团体意外伤害、健康保险 | 辅警保障 | 福清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团体商业保险 | 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执行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的事项履行完毕止, 共一年 | 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584,415.00 |
采购人代表: | 许飞月 |
评审专家: | 薛通、林志福、陈昌惠、徐美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预算总金额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4 0902 0919 6003 1887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邮箱:fjahdl006@126.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清市公安局2025年民辅警团体商业保险采购:2.23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投标文件因对招标文件中的星号条款不满足,履约保证金未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其他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式:0591-8519510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0596-296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凤珍、黄文彦、杨柳红、黄杰武、王许平
电话:0596-2961882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