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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城东区域第二轮、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5-08-07 阅读:(120)

项目概况

城东区域第二轮、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5-ak-018

项目名称:城东区域第二轮、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79,81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东区域第二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21,61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9,803.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清扫服务城东区域1(项)详见采购文件22,321,61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后,视乙方服务情况,在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续签次年合同。合同包2(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58,20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132,462.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清扫服务江北区域1(项)详见采购文件16,258,20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后,视乙方服务情况,在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续签次年合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东区域第二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东区域第二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

合同包2(江北区域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劳务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注明经办人手机号及邮箱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递交方式,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登记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7)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0915-817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6).pdf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 (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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