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 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7-30 |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1141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一、预算金额:216万元(01包:30万元,02包:30万元,03包:96万元,04包:60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第01包 10%甲维·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0.5吨 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b1质量分数:2.0±0.3%; 2.甲氨基阿维菌素质量分数:1.76±0.26%; 3.a (b1a/b1b)≥20.0; 4.高效氯氟氰菊酯总质量分数:8.0±0.8%; 5.高效氯氟氰菊酯质量分数:≤0.8%; 6.ph值范围:5.0~8.0 10%阿维·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1吨 1、ph值范围 6.5~8.5 2、阿维菌素质量分数, 2.0±0.3% 3、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 8.0±0.8% 4、阿维菌素悬浮率, ≥90% 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率, ≥90% 6、持久起泡性,1min后 ≤60ml 7、湿筛实验(通过75μm试验筛),≥ 98% 8、倾倒后残余物,≤ 5.0% 9、洗涤后残余物,≤ 0.5% 10、阿维菌素b1a与b1b 比值≥10 四、商务条款 1、交货/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全部供货完毕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全部货物履约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部合同价款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全部合同价款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账户。 4、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02、03包: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一、预算金额:216万元(01包:30万元,02包:30万元,03包:96万元,04包:60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第02包 17%吡唑醚菌·氟环唑 悬浮剂1.5吨 剂型:悬浮剂 吡唑醚菌酯(质量分数):≥12.3% 嘧菌酯(质量分数):≥4.7% 登记作物:玉米 使用剂量:≤40ml/亩 登记作物:大豆 使用剂量:≤50ml/亩 飞防助剂7.5%茶·黄液悬浮剂0.1吨 有效成分含量:茶皂液≥7%,黄连液≥0.5% 剂型:悬浮剂 保质期:不低于24个月(未开封) ph:4-5 密度:≥1.0527g/ml 使用:与常规杀虫剂、杀菌剂飞防时混用。包装物无腐蚀性、低温稳定性、热贮稳定性合格,降药、提效、增产、对人畜天敌安全,可保护生态环境。 四、商务条款 1、交货/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全部供货完毕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全部货物履约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部合同价款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全部合同价款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账户。 4、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02、03包: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一、预算金额:216万元(01包:30万元,02包:30万元,03包:96万元,04包:60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第03包 200亿芽孢/毫升枯草芽孢杆菌(可分散油悬浮剂)2.8吨,作业面积2.8万亩 防控对象:玉米、花生叶部病害 防控面积:2.8万亩 亩用量:100ml 产品技术参数如下: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枯草芽孢杆菌有效含量:≥2.0×1010 杂菌率:≤5.0% ph值:5.0——8.0 水分:≤2.0% 100亿孢子/ml 短稳杆菌(悬浮剂)1吨,作业面积1万亩 防控对象:玉米、花生田棉铃虫、粘虫等 防控面积:1万亩 亩用量:100ml 产品技术参数如下: 剂型:悬浮剂 短稳杆菌有效含量:≥100亿孢子/ml 杂菌率:≤2.0% 悬浮率:≥80% ph值:6.5——7.5 昆虫诱食剂及药剂0.15吨,作业面积1万亩 防治对象:棉铃虫、大豆食心虫等 防控面积:1万亩 亩用量:诱食剂每亩1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含量200克/升 )每亩5克,作业面积1万亩 诱食剂技术参数如下: 密度(g/ml):1.16±0.05 氨基酸有效含量:≥1.0% 果糖有效含量:≥0.2% 不饱和脂肪酸有效含量:≥0.2% 粘度(mpa/s):≥6000 四、商务条款 1、交货/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全部供货完毕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全部货物履约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部合同价款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全部合同价款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账户。 4、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02、03包: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一、预算金额:216万元(01包:30万元,02包:30万元,03包:96万元,04包:60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第04包 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8万亩。 1.投标人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所提供作业无人机不低于15架; 2.投标人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3.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4.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5.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30公斤,旋翼数量≥4旋翼(含4旋翼),采用离心喷头,喷洒系统-喷嘴数量:≥2个。适合防控药剂,雾化粒径要求可调; 6.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5米以内; 7.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7m/s 8.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km;srrc / ce / mic / kcc:≥3km; 9.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0.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前后方避障; 11.无人机喷施高杆作物时施药量2l/亩; 12.投标人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四、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履约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部合同价款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全部合同价款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账户。 4、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4包:投标人应具备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01、02、03包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第04包投标人应具备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23时30分至2025年08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兼投兼中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共有4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且允许投标人在多个包组中被确定为中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阜新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53号 联系方式:0418-2284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联系方式:0418-6266333 邮箱地址:liaoningzhuozhu@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益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10314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18-6266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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