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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仪器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上海  发布时间:2025-07-29 阅读:(46)

项目概况

医用光学仪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409100714-15231578

项目名称:医用光学仪器

预算编号:1525-000155141, 1525-000155166

预算金额(元):2610000元(国库资金:261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610000.00元,包2-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眼科检查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1,610,000.00元(国库资金:1,6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角镜、间接检眼镜、镜片箱、三面镜、视力表、直接检眼镜、免散瞳眼底相机、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角膜内皮镜、裂隙灯、普通电脑验光仪(带曲率)、视野计、眼压计(非接触)。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标项二

包名称:干眼治疗仪(含综合诊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干眼治疗仪(含综合诊断)。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资质要求:包件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件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联系方式:021-68019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docx

4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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