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839
项目编号:tszbcg2025025
项目名称: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71130.00
最高限价(如有):97113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40000.00 |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00 |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2025年灵武市食用农产品、“三小”行业、“你点我检”、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抽检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5113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97113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前抽检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前抽检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0日前抽检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 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的完整附表,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2 18:08:58 至 2025-07-29 18:09: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0512-58188093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05。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0951-6891120 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 0951-403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联系方式: 1399539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洪军
电话: 0951-40307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翔
电话: 13995395505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7-22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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